构建学校、合作导师、学院(系)以及社会于一体的博士后资助体系,实施分类资助。提供租金优惠的教师公寓或社会化租房补助;学校缴纳相应事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由招收学院(系)、合作导师和博士后根据研究项目和内容在2—6年内灵活确定,并在进站协议中明确。
人事关系进入学校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年及以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