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的用途
为保障在杭的省部属单位人员在购房(优先摇号)方面享受与杭州市属单位人员同等的待遇,省部属单位的人员才需按照规定办理同城待遇认定。
二、认定流程
认定流程分为以下两步:
(一) 人才码申领
1.下载“浙里办”APP并注册账号;
【特别提醒】
中国大陆籍人员(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人员):可直接使用身份证及本人手机号信息,注册账号;
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需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员持护照/永居证)前往杭州任意一个行政办事大厅现场开通账号并完成高级实名认证。
【现场办理地址】西湖区(文一西路858号);上城区(鲲鹏路366号);下城区(香积寺东路58号);拱墅区(绍兴路555)号。请就近选择任一个行政办事大厅办理。
2.登录“浙里办”APP,首页搜索“浙里人才之家” –申领人才码-填写信息并提交 –学校初审并按要求进行公示(0571-88981600/0571-88206150) –省人社厅审核 –省委人才办审核 –生成人才码。
【特别提醒】系统填写时请注意:
1.申请时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全个人信息,学历需从本科起填;工作经历需从学校毕业后开始填写,必须完整、准确,包括浙江大学及入职浙江大学前的工作历,有原单位工作经历的还需上传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2.人才类型的选择:
例1:如果您有具体的人才称号,可以在人才类型框里面输入人才项目的关键词“国家”、“创新项目”、“青年项目”等,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体的人才类型。
例2:如果您暂时没有具体的人才称号,选择人才类型的时候可参考《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用职称或大的奖励申报D类人才的,可直接搜索“D”。用博士毕业证和博士学位申报的,专业符合理、工、农、医类的请选择“具有科学、技术、工程、数学(国内理、工、农、医)等专业博士学位,40周岁以下的人才”的人才类型。专业不符合理、工、农、医类的,可直接搜索“E”。
3.佐证材料上传要求:
1)均需上传完整的学校合同(涉及敏感信息,可隐去);
2)具体的人才称号,请上传相关凭证(保密项目除外,保密项目无需上传证明材料);
3)用职称或大的奖励申报的,请参照《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内容申报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
4)如果用博士毕业证和博士学位申报的,附件必须上传博士毕业证与博士学位证原件;
5)外籍及港澳台居民除学位证书外,还需上传《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本人携带参保证件原件,至省人力社保大楼 古翠路50号大厅线下自助打印)
4.联系电话:
1)浙江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电话:81051722
2)人才码审核,由学校人资处审核,可联系电话:88981600
(二)同城待遇认定(例如购房)
人才认定审核通过后,重新登录“浙里办”APP,首页搜索“浙里人才之家”,选择“安居服务”并提交申请-省委人才办审核。
【特别提醒】申请此项需上传无房证明,无房证明获取路径如下:
中国大陆籍教职工获取路径:登录“浙里办”APP,首页搜索“住房信息查询”—“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查询,打印无房证明(通用);
港澳台及外籍教职工获取路径:本人持“浙里办”APP开户用的有效证件(中国永居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原件到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三楼房产档案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