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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小客车申请

一、申请条件

在外学习、进修1学年以上(含1学年);

自毕(结)业之日起在外停留时间不超过2年;

自毕(结)业后首次回国入境之日起1年内向海关提出购买免税国产汽车的申请;

购买留学生回国购买免税车计一个免税指标(在国外连续停留180天有一个免税指标),中途回国在境内停留时间不超过30天的,按连续在境外时间计算);

初次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

二、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省部属单位留学回国人员,向海关提出购买免税国产汽车的申请,取得海关准购单。

办理地点:杭州钱江新城市民中心(解放东路18号)H楼2楼海关窗口。咨询电话:0571-87008784。

在浙江省人才服务平台(http://service.zjrc.com/)-公共服务栏目提交省部属单位留学回国人员小客车指标申请。审核通过后,在系统打印确认函。咨询电话:0571-88981600。

凭确认函到相关部门申领牌照。

【特别提醒】若有需要可咨询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办理。

三、 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教育部停发《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若需证明个人的海外留学经历请到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人力资源处窗口开具证明。若有疑问请咨询人资处0571-88981600、人才办0571-88206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