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激发科技创新活力,鼓励教师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就,学校设立了“求是技术创新岗”。现将2022年度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求是技术创新岗”面向全职在浙江大学从事科研一线工作、参与校内岗位聘任的正高级教师及科研人员,不含年薪制人员;已获得求是特聘学者(“求是特聘教授”“文科领军人才”“求是特聘教学岗”“求是特聘实验岗”“求是特聘医师岗”等)及以上层次人才计划与人才项目和其它求是专项岗的人员不重复设岗。
二、申报条件
(一)坚持立德树人,恪守学术规范,师德高尚,学风严谨,身体健康,全职在浙江大学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含年薪制人员)。
(二)潜心相关领域技术创新研究和技术发明,在研发及应用或推广技术领域取得公认的成果和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同行中具有很强的影响力。
(三)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创新。
(四)近4年内(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以第一完成单位的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级品种(农作物新品种/畜禽新品种、配套系/水产新品种/草种等)1项并取得较好的推广(如品种转化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等)。
②以第一完成单位的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级二类及以上新药、新兽药,国家级新农药、新饲料添加剂等产品证书1项。
③以第一完成单位的第一完成人,研发重大工程/装备、重大产品(工艺)或关键技术1项,且在成果转化和产业应用方面有重大影响(如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主持制定国际标准;或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者且相应技术转化累计到款1000万元及以上;或主持制定国家标准且相应技术转化累计到款1000万元及以上等)。
④获得中央军委主管机关、军兵种装备部、军工集团公司及以上部门(单位)授予的嘉奖(个人排名前二位);在重要武器型号研制任务中担任型号副总师、分系统总师及以上。
(五)上述条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申报条件总体不低于2021年标准)。
三、支持措施
“求是技术创新岗”的聘期为四年或至工作合同/协议的截止期(聘期长于工作合同/协议的截止期,以工作合同/协议的截止期为准)或至退休。聘期内由学校补贴每人每年20万元的津贴增额(不累计);不享受求是特聘学者的其他待遇。若聘期内出现科研诚信、学术不端等问题,相应支持措施将予以取消。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由申请人填写浙江大学求是技术创新岗候选人推荐表2022.docx(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院(系)、单位审核推荐后,于2022年7月5前报送科研院,经专门评审后,报学校审定。(电子版材料请发送科研院)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科学技术研究院:鉏萍,87951079,kyycp@zju.edu.cn
人才工作办公室:何银根,88981060 tr@zj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